离5月31日不远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截止,大家不要忘记申报哦,下面一些实务事项,一起看看~
收到跨期发票如何处理?
下面两种方法哪种更合理?
方法一:
先将费用计入当年费用,收到发票后再粘贴附到记账凭证。
在汇算清缴期间收到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如已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收到发票的 ,税务上按照15号公告“追补”扣除,进行更正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方法二:
实际收到发票再记账。因为邮寄等客观原因导致上年度开出的发票跨年收到,从而计入下年度帐。
如金额较小可不予调整;如金额较大,应调整计入上年度帐,以避免下年度税务机关不予抵扣的税务风险。
因为管理不善等人为错误导致未及时将发票入账,应视同会计差错,调整计入上年度帐。
上年度有错记、漏记
差错更正的财税处理怎么做?
案例:
2023年12月份房租费用13万,2024年2月份入账,如何财务处理及申报?
情形一: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上“未来适用法”;两年分别纳税调整。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130000
贷:应付账款等 130000
税务处理:
权责发生制,该费用属于2023年度,所得税需要在2023年度扣除。需要分别调整2023年及2024年度汇算清缴报表,即2023年度纳税调减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024年度调增该笔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
情形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并重述财务报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管理费用 130000
贷:应付账款等 130000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32500
③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7750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97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7500
并重述财务报表: